⒈ 把作恶的责任推给别人。
⒈ 把作恶的责任推给别人。 《宋书·蔡廓传》:“亮 已与 羡之 议,害 少帝,乃驰信止之,信至已不及。
引羡之 大怒曰:‘与人共计议,云何裁转背,便卖恶於人!’”
⒈ 与人共事,事后却委罪于人。
引《宋书·卷五七·蔡廓传》:「与人共计议,云何裁转背,便卖恶于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