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封在蜡丸中的奏章。
⒈ 封在蜡丸中的奏章。 《资治通鉴·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》:“会 契丹 河阳 节度使 崔廷勋 以兵送 耿崇美 之 潞州,行德(武行德 )遂乘虚入据 河阳,众推 行德 为 河阳 都部署。
引行德 遣弟 行友 奉蜡表间道诣 晋阳。”胡三省 注:“作表置之蜡丸中,故谓之蜡表。”